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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解读西安限购令细则

    求解读西安限购令细则?请西安限购令现在有没有取消,还是取消细则中的哪一部分?哪位朋友对西安限购令细则政策方面有讲究的,一起来分享一下吧,谢谢 北京市

    限购

    提问者:ask7325740145

    发布于2018-05-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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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9393487145 丨Lv 0
    关于限购区域界定问题,明显严于成都、贵阳等西部省会城市。《通知》明确暂停在市辖区内向其售房。但根据西安市行政区划,全市辖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阎良、临潼、长安9个区及周至、蓝田、户县、高陵4个县。目前对限购区域尚存疑问,须对这一问题继续关注。笔者推断,最终以传统意义上西安界定的可能性及可操作性极大,即限购区域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6区。 购买人资格审核的问题,《通知》特别提到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购房人购房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二手房过户手续;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售房或代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肃查处。目前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从全国范围来看尚处建设期,这就对买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提供了一定的可操作空间,本次通知强调对此类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买卖双方造假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来说“限购令”的影响在于资格审核的执行力度。
    +10 2018-05-30 北京市
  • ask227484049 丨Lv 2
    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辖区向其售房。“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有这个是限制外地人的吧,只要你在西安工作的,不是西安户籍也应该能弄到吧。要是你是纯外地人,还是暂时不要买了,虽然通过很多方法仍可以买,但是没准会引起一些问题的,还是不要自寻烦恼。
    +10 2018-05-30 北京市
  • 叶人中 丨Lv 3
    条款—— 限购一套: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禁止购买: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解读—— 限购的执行时间是2011年2月26日,判定标准将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根据成都限购执行情况分析来看,房管部门极有可能暂时关闭合同备案系统,对新网签合同购买人进行购买资格审核,势必会造成个别已订房客户无法购买的可能性。 购买人审核以家庭为单位,界定原则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该家庭拥有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每个成年子女也具备再购买一套的资格。这条规定充分考虑到刚性需求,体现人性化。 关于限购区域界定问题,明显严于成都、贵阳等西部省会城市。《通知》明确暂停在市辖区内向其售房。但根据西安市行政区划,全市辖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阎良、临潼、长安9个区及周至、蓝田、户县、高陵4个县。目前对限购区域尚存疑问,须对这一问题继续关注。笔者推断,最终以传统意义上西安界定的可能性及可操作性极大,即限购区域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6区。 购买人资格审核的问题,《通知》特别提到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购房人购房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二手房过户手续;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售房或代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肃查处。目前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从全国范围来看尚处建设期,这就对买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提供了一定的可操作空间,本次通知强调对此类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买卖双方造假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来说“限购令”的影响在于资格审核的执行力度。
    +10 2018-05-30 北京市
  • ask4404467833 丨Lv 1
    西安出台“限购令” 二套房首付最低60%禁三套 限购对象: 已有1套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 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 禁购对象: 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房贷条件: 2套房贷首付不低于60% 政策背景: 昨日(2月25日)下午,西安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俗称“限购令”。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首付最低60%。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指出,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新政,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任,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特别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稳控房价。 限购措施 二套房首付最低60% 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西安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西安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购房人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备考资料计算机一级考试 计算机二级考试 计算机三级考试 计算机四级考试房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二手房过户手续。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销售或代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肃查处。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二手房 二手房不足5年买卖全额征税 “限购令”还调整了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今年新增8.6万套 今年一季度末,西安市政府将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8.6万套(户)的目标任务。 各区、县、部门和各开发区要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未落实的区县、开发区和部门,必须停止供应其他住房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 开发商2年不施工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监督措施 房价上涨过快约谈有关负责人 进一步加强对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住房保障年目标任务未完成、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的,市政府将约谈、问责相关区、县、部门和开发区负责人。
    +10 2018-05-30 北京市
  • ask4102154514 丨Lv 1
    西安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俗称“限购令”。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首付最低60%。
    +10 2018-05-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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