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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由于近年来经济适用房滋生许多贪污腐败现象,经济适用房“不经济”,引起了群众的反感和反对,国家住房保障部门于2013年开始叫停经济适用房保障政策,从去年起陆续有城市开始终止经济适用房申请,力推公租房,以求可以用公租房来填补经济适用房的空缺。就杭州来说,尚未传出经济适用房停建的消息。但是纵观杭州经济适用房的发展现状可以发现,杭州经济适用房已经迈入了黄昏时期,如今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的每一次公布都牵动着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心。针对市民关心的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消息及2014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消息,本文做了详细的阐述。那么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消息有哪些呢?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公告显示,今年5月5日起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已经开始公开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属于受理对象的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向户籍所在区住建局领取申请表格。由申请人或其配偶携带填写完整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建局申请公示登记。此外,杭州市出台“29条新政”,新政规定去年的一系列税费减免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购房补。一方面是国家叫停经济适用房,一方面是市民对保障型住房需求的增加,处在这种困境中,2014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开盘量会不会回落呢?最新开盘的楼盘都有哪些呢?面对市民的困惑,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给出了与预期相差不大的回应。官方指出,随着对公租房投入力度的加大,2015杭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楼盘开盘数量减少是必然的的结果,但是政府不会一次性取缔经济适用房建设,这需要一个过渡时期。今年,可以公开出售的有西塘花苑、后珠农港苑、华天苑、都市阳光·乐苑、都市阳光·华苑、都市阳光·嘉苑、都市阳光·和苑郡枫绿园、景溪南苑,请市民抓紧时间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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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据介绍,受理的申请对象仅限于以下三类:第一类申请对象为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2009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公示符合当时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由于房源不足等原因申购未成,且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第二类申请对象为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本市参战退役人员,以及1983年底前集体转业到本市的工程兵。第三类申请对象包括:1、第一、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按当时政策规定只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施行后,符合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2、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申请购买经适房,经审核公示符合当时经适房申请条件但选择了租住公租房,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未受理其申请,且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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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问:经济适用住房具有什么性质?答: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具有保障性质,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因此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有限制交易期限,并须按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符合规定的进行政府回购。此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除购房按揭外不得抵押。问: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是多少?答: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在单套建筑面积上以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为基本标准。同时,由于申请家庭人口在4人及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因此部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80平方米左右。问: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保障面积标准如何确定?答: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是指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建筑面积,在具体计算时须扣除申请家庭原有的房产面积。保障面积标准以60平方米为基本标准,但是对于申请家庭人口在4人及以上的多人口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除适用于多层住宅外,对于高层和小高层住宅也同样适用。问:怎样计算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价格?答:购买面积在核准保障面积标准以内的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其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核定。其计算公式如下:销售价格=(申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已有住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有住房建筑面积+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问: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房源应具备哪些条件?答: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每期推出的房源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已取得施工许可证;(2)已正式开工;(3)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批复。问: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什么时候可以收取房款及预订款性质费用?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只有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证后,方可向购房人收取房款以及预订款性质费用。违反规定的由市建设、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二、准入条件问: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问:“学生户口”指什么?答:“学生户口”是指在杭就读大中专院校期间办理的集体户口。问:“5年”的户籍年限如何计算?答:“5年”的户籍年限可以累加计算,但申请时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问:一户“申请家庭”如何确定?答:一户“申请家庭”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一对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属同一户籍内的直系血亲可作为申请家庭成员。(2)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的,视作一户申请家庭。(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也视作一户申请家庭。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