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房屋产权人甲方,房屋出租,还有一个月到期。今天过去看,乙方租户便私自将房屋原有的玻璃隔断拆除用到同一写字楼其他承租屋内接下来如何维权?$https://m.fang.com/ask/ask_3274021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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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屋产权人甲方,房屋出租,还有一个月到期。今天过去看,乙方租户便私自将房屋原有的玻璃隔断拆除用到同一写字楼其他承租屋内接下来如何维权?
我是房屋产权人甲方,房屋出租,还有一个月到期。今天过去看,乙方租户便私自将房屋原有的玻璃隔断拆除用到同一写字楼其他承租屋内。其告知是当时通过写字楼收费出租的经理(当时通过他出租给了他中间费用)让他拆除的。合同约定,如租赁期内对房屋及设施设备造成损害,三日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与甲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直接扣除保证金。另规定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设备设施,损坏房屋,甲方有权利收回租赁房屋。请问,现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是否需要给乙方租户发送书面的通知?通知包含什么信息?接下来如何维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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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396099941
发布于2018-05-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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