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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合同,承租方在严重亏损的状态下,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吗?

    租房合同,承租方在严重亏损的状态下,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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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258175138

    发布于2018-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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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435932354 丨Lv 2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一、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1 2018-05-23 举报
  • ask6392315065 丨Lv 2
    可以按双方的约定写,如是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是有法律效力的1、原出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其未主张,你和原承租方的转让协议可以继续履行。2、出租方存在违约,你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你选择解除合同,前承租方应当退还剩余年限的转让费。
    +1 2018-05-23 举报
  • ask6593734034 丨Lv 2
    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9条“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规定.但是,这一规定是针对房屋租赁合同对修缮义务未作约定,或者租赁合同虽有约定但内容不具体明晰而言的。如果租赁合同对房屋修缮的义务已有明确的约定,则应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租赁用途、期限、租金及交付方法和房屋修缮责任”等条款。该《办法》第21条规定:“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据此,出租房如没有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修缮外,出租方有义务修缮房屋;如出租方不提供修缮,属出租方违约,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 2018-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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