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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房动迁,回沪知青及子女是否可视为同住人

    回沪知青及其子女因“人户分离”,不能满足上述“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要求。市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可被视为同住人”。回沪知青及其子女的情况即符合该项规定,属“同住人”的一种“特殊情况”,有权分得房屋安置补偿款。我的问题:私房的话,对于回沪知青及其子女,在动迁中是否可视为同住人或是有无奖励费? 北京市

    拆迁补偿 私房 户口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174739734

    发布于2018-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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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4807399745 丨Lv 2
    如是私房不符合条件。
    +11 2018-05-23 举报
  • ask4152122151 丨Lv 1
    私房没有同住人的概念,只有实际使用人的概念。
    +1 2018-05-23 举报
  • ask621392628 丨Lv 1
    如作为人口托底时,可以主张!
    +1 2018-05-23 举报
  • ask3679955549 丨Lv 0
    你摘抄的规定,只针对公房;私房动迁,不适用这规定。
    +1 2018-05-23 举报
  • ask8528431505 丨Lv 0
    根据动迁规定,,,,
    +1 2018-05-23 举报
  • ask3990406424 丨Lv 2
    私房不是租赁房,没有同住人概念。
    +1 2018-05-23 举报
  • ask3292688291 丨Lv 1
    看拆迁政策的啊同住人
    +1 2018-05-23 举报
  • 芸若 丨Lv 2
    需要符合同住人的条件。
    +1 2018-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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