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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2014年购买邯郸临漳泰祥花园小区。买房时,售楼部人员说年底交房(即2014年底交房),可以银行贷款,买房时只签了购房协议,没有正式签购房合同。截止到2015年6月份,售楼部打电话说可以交房了,但是不能从银行贷款,需要将剩下的款一次性交清或者再交6万左右余款,剩下余款从开发商那里贷款,三年将贷款还清,我咨询售楼部的人员说为什么不能贷款,售楼部人员说正在县里走手续,我咨询律师后,得知开发商的这种贷款模式是不受法律保护,我没有拿钥匙,最近给开发商打电话,还是说在县里走手续,开发商也不说走什么手续,就这样一直推到现在。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贷款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oyangbing

    发布于2018-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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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544348158 丨Lv 2
    你好,委托律师处理,具体详情来电咨询。
    +1 2018-05-16 举报
  • ask3911034889 丨Lv 2
    你可能有麻烦了
    +1 2018-05-16 举报
  • ask1502044852 丨Lv 1
    买卖 需要5证的,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相关维权事宜
    +1 2018-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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