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3月分,在海南买的房子,是二手房,对方要求价格是45万,我该怎么办?
我是2017年3月分,在海南买的房子,是二手房,对方要求价格是45万,当时产权证没下来,我给他40万,余50000,打在办交接时再给,2017年年底产权证下来,由于房屋房价在涨,房东呢房主不想买房了了。我说不想卖房了,你就得赔我损失,在合同上是写的是双倍的损失,这丫他应该陪我,80万,或者98,包括我的一些家电家具的,可是他现在就是,不理我打电话也不接,我是辽宁人他是山西人,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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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266282200
发布于2018-05-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