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把房子卖了,但因为房子是学区所以约定今年八月以后过户,买方交了20万但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有规定?
我去年把房子卖了,但因为房子是学区所以约定今年八月以后过户,买方交了20万,其中包括双方中介费,链家,中介费一共八万,二十万也监管在链家而不是银行。今年房价上涨,我不想卖了,就和买方协商,买方表示没问题,按合同我赔偿他二十万,再返还他的二十万定金,可是中介费不知道在他没有完成服务的情况下,我感觉不应该全部收,但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有规定,而且定金一直放在他们链家,一年半的利息也不少,但是后来他们告诉我和买方这种监管是没有利息的,当时卖房被业务员忽悠着两个小时就把房子卖了,稀里糊涂的就把合同签了,赔人家买方,应该,但中介两个小时就赚了我们近十万,真的不知道对不对。谢谢麻烦帮着看看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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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huilanse
发布于2018-05-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