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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和买方签订了区间合同(违约条款是房子成交价的20%,退还一倍定金),现在我想违约,把房子卖给其他人。请问这个违约条款合理嘛?还有我把房子卖给新的人我会承担法律风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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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帕劳归来不看海

    发布于201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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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胡恒硕 经纪人
    这个违约条款是合理的,不过不是同时适用,比如说如果您违约了,对方可以选择要求赔付房款的20也可以要求双倍定金,不过不可以两个都要,具体还需要看合同本身。您这是根本违约,肯定要承担法律风险
    +167 2018-05-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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