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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年岳父生前和岳母及2个女儿立下遗嘱,死后房子和钱都由岳母继承,我不明白的是她们既然有公正后的遗嘱为什么还要子女同意?

    2002年岳父生前和岳母及2个女儿立下遗嘱,死后房子和钱都由岳母继承,岳母死后再由2个姐妹平均继承,遗嘱一式四分每人一份,遗嘱未经公证。十四年后突然岳母和二女儿突然又拿出一份公正了的岳父遗嘱,遗嘱内容大意是全部由岳母一人继承,现在岳母她们说要卖房子,房产登记证上还有岳父的名字,公证处说必须有我妻子同意才行,我不明白的是她们既然有公正后的遗嘱为什么还要子女同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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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322660815

    发布于2018-05-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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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11123592 丨Lv 1
    有可能是遗嘱存在效力的问题
    +1 2018-05-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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