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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公司于7年前承包了一层写字楼作为商业用途转租使用。近期发现规划局在建筑验收合格证上标注 我司是否可以以出租方在签署合同时隐瞒事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来自香港旧小区)

    我公司于7年前承包了一层写字楼作为商业用途转租使用。近期发现规划局在建筑验收合格证上标注: 该层物业作为开发商绿化和拆除旧楼的抵押,在此之前该层物业不得投入使用,抵押和转让和办理产权。出租方一直没有得到房产证,鉴于此风险,我司打算停止租赁该物业,但租赁期还没有到。 我司是否可以以出租方在签署合同时隐瞒事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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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97107390

    发布于2018-04-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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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3771862514 丨Lv 1
    你好,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详细说明案件情况,让我们直接为您解答,以便尽快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1 2018-04-26 举报
  • ask2969443381 丨Lv 1
    你好,详情可以跟我联系的.
    +1 2018-04-26 举报
  • ask8734903253 丨Lv 1
    你好,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3
    +1 2018-04-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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