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以买卖的形式给孩子,是否可以让公公婆婆公证放弃所有权,这样费用成本是否可以降低很多?
房产证上是公公和老公的名字,婚前购买,公公婆婆拿出首付。婚后,我和老公一起按揭还贷,已还清。但是房产证上依然是公公和老公的名字,没有变更。现在,我要和老公离婚。经协商,同意把房子变更成我儿子的名字。网上查了以后,这个过户属于赠与的形式,付税3%,今后孩子处理该房产,要付20%的税,貌似不划算。另一种方式,现在以买卖的形式给孩子,但是税也非常厉害,房子估价在200万。请问,是否可以让公公婆婆公证放弃所有权,然后离婚时直接过户给我儿子,或者我和儿子?这样费用成本是否可以降低很多?当然,前提是公公婆婆老公都同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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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014059280
发布于2018-04-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