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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河口巴黎都市购房合同样子,有谁了解(来自老河口巴黎都市小区)

    老河口巴黎都市购房合同样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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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443758201

    发布于2018-04-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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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270280758 丨Lv 2
    照目前利率状况,每日万分之五并未超出国家标准.开发商不与购房者签订延期交房赔偿标准,其实是耍小聪明,属于格式合同,根本不管用,依然要赔偿购房者。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过专门的司法解释,购房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开发商要按照同样地段、同样户型面积、同样楼层房屋的租赁价赔偿。
    +1 2018-04-21 举报
  • hunter_mj 丨Lv 0
    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合同法》上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即便购房者不签认购书,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环节,只是习惯做法。但认购书只要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在实践中,由于不同项目在认购书中规定的内容有多寡之别,印刷质量有优劣之分,对于一些印制简单的认购书,购房者尤其是初次购房者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对其中约定的“几日后定金不退”的条款也并未放在心上。很多情况下,签完了认购书很快就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于是,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就成为不少购房人的烦恼。对此,希望购房人能充分重视。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约”请求。即在订立购房合同前,当事人约定将来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因此,“认购书”在购房合同尚未签订前属于预约合同
    +1 2018-04-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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