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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婆过世后留下一套使用权房子,外婆有4位子女,老大女,老二子,老三女,老四子。该房子内有老二子及其女儿、外孙的户口。当初购房时房价约为18万,先转让该房子的市场价为180万。当初购房时,老大出资2万,老二出资3万,其余为老人拆迁款。现其四位子女因房产继承的问题发生纠纷,想知道法律上规定是如何分配,要经过哪些相应的手续?特别是老二是否可以不经其他子女允许将该房产转为老二为房主?谢谢!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户口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9591768185

    发布于2018-04-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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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57799602 丨Lv 1
    使用权房通常只有使用权,不属于遗产,难主张继承。
    +1 2018-04-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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