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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于今年4.6日在开发商处买房,买房前询问置业顾问.:我目前已有两套房我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于今年4.6日在开发商处买房,买房前询问置业顾问.:我目前已有两套房,一套全款,一套有贷款,是否能办公积金贷款?答复,应该可以办,并且有客户办过的。于是置业顾问马上为我计算了贷款及月供,随即交了定金,4.10,签了合同付了首付,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为,为首付96万,商贷30万,公积金40万,置业顾问为我整理了办理贷款的相关资料于4月10日去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4.16日接银行电话,查到已经有两套房,不授予第三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我没有能力全款支付房款。请问,我能否解除合同,让开发商退回首付款?我认为开发商对我有诱导行为,解除合同的话,我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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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005695362

    发布于2018-04-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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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321192677 丨Lv 2
    如你所述,销售人员有过错,你要求开发商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1 2018-04-19 举报
  • ask1871968 丨Lv 0
    你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承诺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么?
    +1 2018-04-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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