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本人是江苏连云港连云区人,2009.7.7购买房屋一套,因为延期交房没

    本人是江苏连云港连云区人,2009.7.7购买房屋一套,因为延期交房没有要补偿金,改送停车位一处,2010年4月28日交房,停车位没有交付,至2014.12.31交付地锁钥匙和闸机卡,但是,没有几天因为无人看管,又发生使用,为此,本人车辆又没有使用停车位,一直找开发商,但渺无音讯,2016.1.26听说停车场要改造为学校,本人向连云港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停车费20一天:20元*2824天=56680,误工费:每年4天:8年*4*800元/天=25600,精神损失费=10000,本案诉讼费:2107,合计:94387,法院调解:给我10000元,我没有同意。今天收到判决,给我:12000元,包括2000诉讼费,没有提到我要求的履行协议要求,还不知道何时能用到停车位,我如何办?谢谢您!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 开发商 停车场 举报

    提问者:ask9580169801

    发布于2018-04-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黑色笑话 丨Lv 1
    若遗漏请求事项,可以上诉。
    +1 2018-04-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