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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位可以说一下长沙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5000520639

    发布于2018-04-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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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2694225194 丨Lv 2
    长沙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 1、到湖南省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地址在:识字岭,公交站为:千思装饰站) 2、拿到表格到单位盖章,并要求单位开出离职证明 3、办理指定银行的阳光公积金银行卡
    +12 2018-04-12 举报
  • ask6081983576 丨Lv 2
    符合本办法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凭有效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应当予以核实,并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填好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由单位专管员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予以确认。 改制、破产、注销企业的职工,原单位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凭工商注销登记证明或改制、破产文件,可由原单位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盖章。 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1 2018-04-12 举报
  • ask4228458199 丨Lv 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 2018-04-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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