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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240521546
丨Lv 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流程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住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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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222883717
丨Lv 2
凭离职证明、公积金卡、苏州暂住证(外地户口本)、身份证提取。如果你的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要迁出苏州,凭户口迁移证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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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3234394
丨Lv 1
你好,一、苏州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1、购买商品住房;2、购买二手房。3、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4、离休、退休的。二、外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含直系亲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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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086143728
丨Lv 1
1、一次性还款法:每年3月份开始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但上班后要凭借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并(还款凭证)到贷款行办理转账手续,以后每半年左右拿出来还贷的帐号及密码;2,二年内的还款日前还清;3、三年以上的还贷日前还清;4,具体的各地规定不同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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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418755471
丨Lv 2
你可以凭购房合同、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如果不行也可以到原单位人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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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658521454
丨Lv 1
苏州公积金取出来的方法如下:1、购房后可以申请提取用于支付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包括房屋价值和购买自住住房价款)。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图,购买自住住房的,经批准发房证,在规划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支付购房贷款的职工;3、购买自住住房的,需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蓄卡或存折,每年一次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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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71549374
丨Lv 2
公积金账户内有余额,可以提取出来。1、你退休后可以一次性领取。2、一年后可以凭离职证明和身份证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帐号,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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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552799350
丨Lv 1
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提取出公积金账户内外的存储余额。2.由单位开具缴存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3.职工本人或配偶、直系血亲,需提供《关于结婚、离婚、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领取养老金证明》。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配偶或被宣告死亡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销户提取;5.市国土房屋管理局发放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违约责任和处理;6.职工死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购买自住住房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配偶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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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207357241
丨Lv 2
苏州公积金不能在异地办理住房贷款,您是本地人,可以在苏州市区购买两套房产。如果您是外地户口,在苏州市区买房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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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662932854
丨Lv 1
一、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须提供近期贷款证明及首付款收据;3.职工在申请贷款时,本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现金组合贷款,除此之外,还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保证其所购房屋产权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