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6吉林市房产契税政策是什么?$https://m.fang.com/ask/ask_3198311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1983113
-
2016吉林市房产契税政策是什么?
更多
房产
契税
举报
提问者:ask2160015068
发布于2018-04-02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
-
ask498083299
丨Lv 1
与现在相同,不会有什么调整。契税为: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房产,契税为房产总价的1%,大于90小于144平方米的是1.5%,大于144平方米的是3%。非首套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或非居住性质房产,契税都是3%。地区可调整税率,部分地区调整上税率为2%及4%。
-
-
-
ask3952681437
丨Lv 2
1、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
-
-
ask1458839265
丨Lv 2
吉林市房产契税的计算: 第一、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同区域首次购房,农村户口全免契税; 第二、建筑面积90-140平米之间,首次购房,不管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则契税1.5%; 第三、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首次购房,城镇户口,契税1% 第四:以下条件契税均为3%。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