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棚户区拆迁村合法村民,2015年离婚,有俩女儿 一小女判给我,当时协议离婚这样的规定合理合法吗?(来自大同棚户区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3198191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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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棚户区拆迁村合法村民,2015年离婚,有俩女儿 一小女判给我,当时协议离婚这样的规定合理合法吗?(来自大同棚户区小区)
我是棚户区拆迁村合法村民,2015年离婚,有俩女儿一小女判给我,当时协议离婚,对方把一处村里允许(给村里交6000元开有票据)在耕地上建的房子给我,拆迁时被认定为违建给拆了,没有任何赔偿。我和女儿有独立的户口本(分户),可村里的规定是一户一宅基地才能分400平米的房(每个人70平米) ,现在只给140平米的房,其余什么都没有,我该怎么做?这样的规定合理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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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793753052
发布于2018-04-02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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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702088737
丨Lv 1
不合理 你们那拆迁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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