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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居民上海买房纠纷早些年移民了香港,在上海曾买过一套产权房住宅。近些日子,看中一套房屋为使用权房产,就跟房东联系上了,因为本人已经非上海人了,所以要买的话被建议房产写上海亲戚的。当初想没什么问题。就跟卖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合同甲方为卖家,乙方为本人,身份信息为香港公民信息。事后,家人不同意,那只能被迫取消这笔交易。请问,这样的定金是否能够全额要回? 因为非上海人不能购买使用权房产,所以签订的合同的身份信息是香港公民的身份信息。 这样的合同是否无效?既然无效的话,定金法则是否不适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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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645316899

    发布于2018-03-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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