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2017年4月21日付了首付买房,当天到开发商指定的交通银行惠阳支行提交贷款资料并签订基准利率4.

    你好,我2017年4月21日付了首付买房,当天到开发商指定的交通银行惠阳支行提交贷款资料并签订基准利率4.9%的贷款合同,2017年5月中旬交行上海总行电话通知贷款审批通过并说会尽快放贷,过后几天交行惠阳支行也电话通知我贷款审核通过,会尽快放贷。之后的几个月银行以没有额度为由迟迟不放贷,2017年12月底开发商那边的销售说2018年1月的放贷名单里有我。到了2018年1月底仍然不见放贷,后开发商那边的销售打电话过来说银行通知开发商要求在之前签的贷款合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利率上浮15%才会放贷,否则只能无限期的等下去。银行的这种违约行为我可以起诉吗?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开发商 首付 举报

    提问者:ask8875136068

    发布于2018-03-2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564997227 丨Lv 2
    可以起诉银行的,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1 2018-03-2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