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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4732515583 丨Lv 2
    您好,没有退税政策,但符合规定可以优惠! 参看国家规定:对首次购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标准:90平方内1%、90平方~144平内1.5%,非首次购房或超过144平按3%缴纳,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希望能帮到您。
    +10 2018-03-26 举报
  • ask6786594027 丨Lv 2
    房屋买卖交易撤销,若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的,对已纳契税应予以退还,申请退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原契税完税证,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注销备案登记的证明到当地契税征收窗口办理退税手续。但是若已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权属转移已经完成的,已缴税款不予退还。
    +1 2018-03-26 举报
  • ask4260261888 丨Lv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可见,房屋买卖是需要依法缴纳契税的,减免必须符合上述第六条的规定,至于地方政府出台的减免政策属于越权、与该条例抵触,是属于无效的! 因而不存在什么法定的退契税手续、流程等规定!
    +1 2018-03-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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