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12年前,我把一套学校集资房卖了,因为是集资房,还没有房产证,以后(来自香港旧小区)
大约12年前,我把一套学校集资房卖了,因为是集资房,还没有房产证,以后把卖方名字落房产证也比较困难,卖方在知情的情况下承诺后续手续他们会负责解决,我方也一再要求其承诺我方不受这次卖方影响成为房管局记录的有住房户,进而影响以后的购房贷款等利益,在简单签写协议后(不是合同)转款-对方住了进去,之后的两年对方没有按其承诺的将户主名的问题解决,直到房产证下来后依然是我的名字,后面的十年里,电话两次,到其家里一次,前后三次催其过户,依旧无果,期间我买房贷款都受到了不是首套房的原因利率大涨等损失,最近一年半前买房突然打电话让我配合过户,我本着负责任原则还是去了,但到了房管大厅其又因过户费贵等理由没有主动过户,今天他又找我过户,我现在不想配合了,也不想卖给他了,我想指导怎么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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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978485224
发布于2018-03-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