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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5004358666 丨Lv 1
    房屋产权是什么?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 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普通住宅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 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l)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 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房屋产权年限怎么划分?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以房养老靠谱吗?我 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 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 的年限。【详情】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 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1) 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 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 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此,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 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于所有人名下的。
    +1 2018-03-23 举报
  • ask1224545605 丨Lv 2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搜索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
    +1 2018-03-23 举报
  • ask6709984142 丨Lv 1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1)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1 2018-03-23 举报
  • ask8000576030 丨Lv 1
    您好, 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但障碍颇多 “但寸方寸地、留于子孙耕”是国人的传统观念。思想传统的老人,心理上难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只有留给下一代才安心。“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最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的犹豫,房价下跌的风险是他们最为担心的因素。 我国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那么,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 实现“以房养老”要有三条件: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使得房屋的出租或者抵押不至于影响正常生活;老人拥有对房子的产权,才有出租或者抵押房屋的权利;老人经济状况适中,因经济条件很好无“以房养老”必要,经济条件过低不具“以房养老”条件。 以房养老遭受质疑 作为社保政府主管的民政部门,号召推广所谓的以房养老,本质上就是想用老百姓的住房产权来弥补政府养老支出的不足。说得不好听,就是用一个窟窿来填另外一个窟窿。如果真的这样做,只能是制造社会问题的更大窟窿,给维稳增添新的巨大难题。要真正上解决普通百姓养老金不足的问题,不是“以房养老”这类窥视老百姓“荷包”的馊主意,而是如何从根本上来提高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障上的投入。 目前参加“以房养老”改革实践的老年人群体,有着更为明显的特殊性。他们大多是因生活无着、无子女赡养等特殊原因才参与“以房养老”模式的,这部分人群的权益更应得到保证,给予他们的“风险”理应降到最低。 别人的“以房养老”仅仅只是一个养老方式和效率问题,而在国内首先涉及的是一个原始积累时期的公正问题,倘若怂恿利益集团先以“原始积累”的名义靠高房价剥夺普通百姓的劳动积累,后又以养老的名义维持原始积累的“合法性”,其必然会进一步加大社会贫富不均的差距。当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房养老”模式,其结果必然会继续加速房价的攀升,也为房地产业泡沫的破灭埋下祸根。老百姓既是高房价的“肇事者”,也将会成为高房价最大的受害者。
    +1 2018-03-23 举报
  • 摇把2010 丨Lv 4
    你好,没有什么靠不靠谱的,没有更不靠谱的
    +1 2018-03-23 举报
  • ask2142910797 丨Lv 1
    现如今社会保障调整 不接受也没有更好的保障。社会只能推进自己去适应。
    +1 2018-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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