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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请问具体怎么办理的,有没有一个办理流程?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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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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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625324129
发布于2018-03-23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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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51046691
丨Lv 1
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归档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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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281860629
丨Lv 0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的政府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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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646672953
丨Lv 2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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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波
丨Lv 3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程序一、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二、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三、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四、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五、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六、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七、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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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234783216
丨Lv 1
手续费用:宅基地登记发放证第5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缴纳土地勘丈费和登记费,居民住宅用地100平方米以下的收费15元,每超过50平方米内加收5元,最大加收不超过15元。 办理程序具体参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登记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7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文件,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宅基地和各类用地管理,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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