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律师你好:我们是都江堰万都香山水岸小区的业主,房子是2008...(来自都江堰万都香山水岸小区)
刑律师你好:我们是都江堰万都香山水岸小区的业主,房子是2008年买的,当时买房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并议在收房一年后办土地使用50年产权证,如果一年后未办理,开发商按天给业主滞纳金。可我们至今未拿到产权证,开发商也跑了。2016年业主去找开发商还说未办理解产权证的原因是:土地使用年限变成70年了还要补交20年的使用费,而我们很多业主08年买房到了16年才知道,况且买房签协议时没有这条,后来我将每户协议拿来看结果是3一4个板本,有的签了承认补交20年土地使用费每平700元,有的是5oo元,而我们没有此条并且还要开发商到补滞衲今给我们,更气开发商将房子给我们抵押银行了,去找政府,政府要我们通补每平7o○元,万一说土地使用50年变70的文件是在我们买房协议之后,形律师我们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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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63173618
发布于2018-03-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