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如何才能享有这土地?

     我于2001年承包土地,承包期从2001年1月一日至2030年12月31日为止,31年。由于2006年村委会建羊场时占用我承包的土地,以后村委会又将另一土地补偿与我。并签订了承包协议书,又将这块土地东西,南北到哪个具体位置作了明确规定,承包年限,承包费用都做了明文规定。请问,我和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协议书是否起法律效果?   我在和村委会签订协议书后跟本村的一家农户由于土地发生了纠纷。事情是这样的,我承包的土地的西边有条水渠,水渠的西边也有90cm原来的土地(原跟我村承包的土地是一体的,由于修路改渠,把渠道往地方向改留下的渠道边)这家人私自用这些土地种植了一些农作物。在09年3月份明渠改为地埋管,上面填埋了土,合原来的土地连成一大块土地。开始的土地我就没深究,不过这家人私心太重,还更甚往里扩增,霸占如今新增的土地。我们不同意后,发生的土地纠纷。他家仗着在区政府,居委会有人上过班(已退休)欺负我普通老百姓。请问我的土地经营管理权是合法的么,如何才能享有这土地

    房产纠纷 土地 居委会 举报

    提问者:乌蒙昭昭

    发布于2011-11-16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素面泥人 丨Lv 5
     1、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书肯定有法律效果。2、关于田头土地的权属比较复杂,严格来讲属于村里,如果明渠改为暗渠以后,通过开荒新增的土地应该在谁的田头,由谁开荒由谁耕种。假如对方应该在村里分配土地,村里又没有其他土地分配给他,村里允许他在你的田头开荒种地,那个土地使用权便是他的,如果他不符合在村里分配土地,或者他已经与你家一样分配了应该分配的土地,那他就不应该在你的田头开荒种地了。
    +1 2011-11-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