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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住房公积金还贷的一个问题

    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我购房时以我个人的公积金帐户办理了贷款,在还贷开始后我能用我和我爱人的帐户共同还贷吗?

    购房 还款 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ru_by

    发布于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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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欧逸小罗 丨Lv 3
    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和使用?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时的支取。 《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建造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2、支取同居一处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在购房合同或协议生效、建造或者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由本人及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分别支取。 按照本条规定支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后,职工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条例》和本《办法》所称同居一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及具有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 二、其他情况下的支取。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离休、退休证明; 2、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或者出境登记卡;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区、县以上医院证明;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合法死亡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职式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由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10 2007-05-23 举报
  • 朝阳大道东 丨Lv 3
    可以的,可以把你爱人的公积金也提出来还贷款
    +10 2007-05-23 举报
  • 小林无天 丨Lv 4
    不可以的,必须用两个人的名义才行,而且现在单人最多只可贷15万,两个人可贷30万,何乐不为呢?
    +10 2007-05-23 举报
  • 木美林 丨Lv 8
    1、如果房子是你们婚后买的,虽然房证上没有你爱人的名字,但按法律规定这房子也是你们的共有财产;2、所以你爱人可以申请提出公积金用于还贷的。
    +10 2007-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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