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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520063269 丨Lv 1
    第一行申请人,身份证号。一、使用提取(在相应项打“√” 并填写相应空格):( )购房(偿还购房贷款); ( )自建、大修住房; ( )租房。购(还贷)、建、租房地址: 。购、建、租房时间: ; 购、建、租房金额: ; 贷款金额: 。 二、个人明细注销提取(在相应项打“√” 并填写相应空格):1.( )退休;( )出境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 )在职期间死亡;提取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提取人签章:代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注:1.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缴存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的要求,房屋首次提取或个人明细注销提取时须缴存单位盖章确认; 2.同一房屋再次提取的,不需要单位盖章确认。另外,个人明细已封存,提取不需单位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1 2018-03-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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