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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2002年去世,母亲2017年去世,生前有2套房产,没有立遗嘱,有一子一女按继承法能要回一套房屋吗?

    父亲2002年去世,母亲2017年去世,生前有2套房产,没有立遗嘱,有一子一女,母亲去世前几年与女儿一起生活,女儿在2016年将一套房子卖出,又将另一套房子出租,房屋产权证仍是父亲名。儿子如果起诉,按继承法能要回一套房屋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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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jinwennan930

    发布于2018-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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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79409177 丨Lv 1
    你好,可以主张
    +1 2018-03-12 举报
  • ask3875923044 丨Lv 2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8-03-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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