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是爱生活爱公寓的租客,该公寓是一个二手房东的
律师你好:我是爱生活爱公寓的租客,该公寓是一个二手房东的机构,现在公寓发生经济赤字,导致没有给原房东缴租。然后原房东过来敢我们走,说是公寓没有给他们交租,房东跟公寓签署的合同已经失效。但是我收到公寓的消息说,合同并没有失效。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公寓肯定是有一个月没有交租给房东了,我跟公寓签署的租赁合同是到今年9月20号,并且租金已经交到了3月20号,还有一个月的押金。房东3月1号给公寓发一个合同解约书,然后3月4号给我们发了个清退通知,并说要么我们给交租给房东,要么搬走,已经说3月11号如果再不搬他就换锁,断水断电。我想问的是,房东如果跟公寓解除合同,就按照房东这么做的来说,合法吗?在一方有违约后,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走那些程序?我身为租客现在又该怎么样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律师能百忙之中抽空阅览。如果可以的话,麻烦律师能回我个电话。1867550xxxx,李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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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242402366
发布于2018-03-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