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改房因城市建设原故被征收拆迁,协议在原址补偿新建期房,原被拆房为72请问律师?$https://m.fang.com/ask/ask_3119070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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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因城市建设原故被征收拆迁,协议在原址补偿新建期房,原被拆房为72请问律师?
房改房因城市建设原故被征收拆迁,协议在原址补偿新建期房,原被拆房为72.36平方建筑面积,补偿期房为79.596平方建筑面积,但新建期房没有上述面积的房屋,只有111.3平方建筑面积,因此由儿子出资按市场价购买超出补偿建筑面积的31.296平方的建筑面积,母子间一致意见各自按面积的比例形成该房的接份共有关系,但房屋主管部门不同意,解释说该房原房主是母亲,将来新办房产证也只能是原房主。请问律师,可否通过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解决该房屋的按份共有关系。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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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866833079
发布于2018-02-27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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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393005734
丨Lv 2
你们可以通过事后协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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