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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4105107929 丨Lv 2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二)规定: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才可以转让。某公司显然未履行合同阅读进行投资开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1 2018-02-24 举报
  • ask2228770448 丨Lv 2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1 2018-02-24 举报
  • ask4207357241 丨Lv 2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短于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三、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应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四、土地抵押期限可确定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及履行期届满后两年。五、关于抵押权的灭失,注销抵押登记是抵押权灭失的一种形式。
    +1 2018-02-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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