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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同意按下列第二项处理: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我于2007年10月14号办理了交房手续,并交了***税费,可到现在也没有得到房产证,请问下房开是不是违约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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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663149060
发布于2018-02-20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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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连月
丨Lv 4
联建房买卖合同:双方共同提供建设用地,共同出资,共同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共同负责建设施工,房屋竣工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取得或分别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在此种类型合同中,因为规划许可证是以双方的名义取得,根据建设部《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的有关规定,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投资的比例取得竣工房屋的产权,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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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419813384
丨Lv 2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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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炜
丨Lv 3
由当地房管部门根据开发商提供的材料对产权登记面积进行核准,产权登记面积是建筑面积,其中含公摊面积在内,所以实际使用面积低于产权登记面积,但与合同约定面积,国家规定不能大于3%,如果误差超过3%,你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要求补回误差款或者退房,具体根据你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处理规定执行,没有具体约定的,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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