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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里有谁知道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我有一个休闲中心,2004年与南京某村里签订了一个合作期限为30年的土地合作协议,当时村里提供给我3亩地从事经营,每亩地价格为10万元,我于2004年6月一次付清3亩土地的合作费30万元,我在该3亩地块上盖了4层楼的一共3000平米的房屋从事生产经营及全家居住,请问如果遇到该地块拆迁,我能得到多少补偿呢,能得到同等面积的安置房吗?谢谢指导! 北京市

    家居 拆迁补偿 房屋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sk8177295634

    发布于2018-0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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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595237539 丨Lv 4
    房屋是老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老人的配偶和老人所有的子女按照人数平均分割。那么对于房屋面临拆迁的问题,关于房屋和土地面积本身的补偿,就按照上述方式分割继承。如果出了房屋和土地面积的补偿还有关于户口和居住人的补偿的话,那么相关补偿各自领取属于自己的份额即可。??具体的如何补偿根据拆除政策确定,房屋继承的问题,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后,变更登记即可。
    +1 2018-02-14 举报
  • ask6785745615 丨Lv 1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根据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1 2018-02-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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