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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集约经营的概念及类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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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怪兽小鱼

    发布于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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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80年代80年代 丨Lv 3
     马克思对土地集约经营做了这样界定:“在经济学上,所谓耕作集约化,无非是指资本集中在同一土地上,而不是分散在若干毗连的土地上。”因此,集约用地的实质就是把一定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集中投入较少的土地,以提高单位面积收益的经营方式,是属于经济领域重点考虑的问题。 进一步分析当今社会较为关心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问题,我们研究过程中曾经将概念界定为: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开发经营模式,目的在于挖掘土地使用潜力,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事实上,由于建设用地利用非常复杂,很难界定一个共识的建设用地合理利用标准。而建设用地对各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承载,决定了对其利用必然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特别是受到有着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及相应的一系列技术标准的制约。因此,合理利用土地的问题可以转化为土地利用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这也成为集约用地的前提条件。
    +1 2011-1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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