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房子下来3年还不办理房产证我能要求赔偿吗?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再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3.合同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这是合同上的约定没有写这么赔偿啊就写双方协商解决要是协商时开发商给的补偿很低的话还有没有什么国家法律强制性有最低补偿的硬性规定没?我房子是2014年10月30日下来的我到时可以要求补偿几年的啊 北京市

    地产 产权登记 房屋备案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ask8737042100

    发布于2018-02-0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7个回答
  • ask8652098709 丨Lv 1
    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的交房时间约定,建议拿合同给律师审查分析
    +1 2018-02-02 举报
  • 张洪振 丨Lv 3
    按合同约定协商的,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
    +1 2018-02-02 举报
  • ask3339121447 丨Lv 1
    合同里有约定的可以起诉对方违约。
    +1 2018-02-02 举报
  • ask8432994622 丨Lv 2
    你好,你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1 2018-02-02 举报
  • ask9159979796 丨Lv 3
    可以要求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1 2018-02-02 举报
  • ask5981846690 丨Lv 1
    按合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 2018-02-02 举报
  • ask227484049 丨Lv 2
    可以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解决的。
    +1 2018-02-0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