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祖父遗产
请问我以下情况应该怎样处理?我的父亲以2003年过世,父亲生育我姐弟2人,祖父祖母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过世,祖父祖母生育了5个孩子,其中2男3女,现在2女已经过世,现实中就留有1男1女;现在姑姑和叔叔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土地使用证”遗失需要补办为由,(从始至终祖父的房产证等所有证件在他们手中)要我们一家人的身份证号,包括我的母亲和弟弟的身份证号,他们说是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他们说补办回来他们先继承后再分割我父亲的那份给我和母亲和弟弟,同时扬言我们姐弟二人没有资格继承祖父祖母的遗产,所有手续只有姑姑和叔叔才能办理生效,从始至终没有提及我母亲的继承地位,甚至扬言土地他们已经评估过价钱,我们不配合,要我们赔偿他们损失,-----要我母亲和我姐弟三人以评估价买下土地。在事情发生前他们没有过任何沟通说明,就一个电话通知交身份证号,然后过几天回来签名,态度蛮横不讲道理,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怎样应对?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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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084584522
发布于2018-01-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