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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方面的问题。爷爷于2002年过世,奶奶于2017年过世还是需要所有继承人 都要去到公证处?

    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房产继承方面的问题。爷爷于2002年过世,奶奶于2017年过世.并未留遗嘱他们生育了三女一子。但是一个女儿在上个世纪末的时候过世了还有一个女儿在2000年左右也过世了~这两个女儿 分别都有一个子女 过世时也有配偶但现在因奶奶也过世了 我的父亲想私下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补偿,并将房产过到自己名下.请问需要那些人签立放弃遗产证明?还是需要所有继承人 都要去到公证处?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9026496275

    发布于2018-0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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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李思翔 丨Lv 3
    你好,根据你的简述,初步判断可能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如需具体准确的咨询意见或操作方案,还需详细审阅并分析你手头的证据或事实陈述,您可致电本律师或来办公室面谈获得法律帮助。
    +1 2018-0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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