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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

    原告和被告于2012年7月31日协商,被告将108.77平方米的商品房(房号1-1-5-2)出售给原告,总房款为283095.00元,并于2012年7月31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承诺于2013年12月30日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不动产权证书),而原告于2017年11月12日才领到相关证书,根据合同规定,如被告未按时交付相关证书被告将按日向原告支付总房款5‰违约金 北京市

    房屋登记 购房 违约金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ask7679309291

    发布于2018-01-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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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045785698 丨Lv 1
    你想要咨询的问题是什么?
    +1 2018-01-21 举报
  • ask9546065675 丨Lv 1
    可以主张,但只能从2014年起计算违约金
    +1 2018-0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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