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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求助南京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最新政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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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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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067933998
发布于2018-01-13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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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彩名片
丨Lv 0
据南京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王珏主任介绍,此次出台的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还规定,经济适用房满5年上市后,买卖的价差收益将由**收取50%,作为南京市保障住房的建设资金。如果未满5年要转让的,则由**按原价收回。“经济适用房满5年上市的销售对象原本计划仅限于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居民,现在规定将这一条件放宽,任何人均可以购买。”王珏说,房主在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居民时,他的售房收益不用上交;只有在出售给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居民时,才要上交价差收益,此后该房源就不再是经济适用房,而成普通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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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826868817
丨Lv 1
根据最新消息,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经济适用房按规定标准,现阶段每套住房一般控制在60-110平方米。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以上是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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