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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工厂搬迁至东莞,经与老板协商后终止劳动合同,可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

    由于工厂搬迁至东莞,经与老板协商后终止劳动合同,可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老板要求我写离职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说我本人在未来两年不能从事相同产品或相似竞争产品的行业,否则要赔偿公司拾万元,我明确拒绝老板的要求说法律规定竞业限制必须要有赔偿金,老板口头答应好。我已经在承担书里写明工厂未来两年内须每个月30号支付赔偿金(按合同所属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承诺书自工厂支付赔偿金时生效。我要求老板盖章,但是后来老板反悔没有盖章,请问没有老板的盖章,此承诺书是无效?还是承诺书生效只有在支付了赔偿金时才生效?谢谢各位美女帅哥律师指点迷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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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742996064

    发布于2017-1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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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196954759 丨Lv 0
    没有用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话,不生效。用人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即生效。
    +1 2017-12-23 举报
  • ask6512534903 丨Lv 2
    这个不给补偿不生效的。
    +1 2017-1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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