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低保人员,收入580元,成都市青羊区人,56岁,男,离异单身能否有资格申请国家廉租房呢?
您好!我是一名低保人员,收入:580元,成都市青羊区人,56岁,男,离异单身,有一男孩现年21岁,就读于成都财经学院,儿子监护权归女方。十多年前,我帮朋友一个大忙,他的住房(60平米)让我来按揭,向银行贷款:24万元,房屋产权名字改为我的名字,由于没有能力每月支付银行按揭款,被法院查封冻结(按规定没被拍卖),处理结果:向银行支付30万元,房屋才能买卖过户。实际上,从当初房屋按揭前一直到现在,该房屋一直由我朋友所居住。我是没有任何房屋的,又没经济租房而居(当初离婚就有这因素),现只能借住在一亲戚家里。请问,象我这情况,能否有资格申请国家廉租房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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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吉古吉古
发布于2017-12-0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