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里是旧宫镇南小街地区,在2017年11月刚被大兴区计划加入棚
您好,我这里是旧宫镇南小街地区,在2017年11月刚被大兴区计划加入棚户改造,截止到现在,仍无任何真正政府性的流程,在2017年11月底村里口头通知通知村民出去租房,停电停水交电表,并给“无煤补偿”10万元,并成立了旧宫镇南小街拆迁拆迁指挥部,村民只是签了一个名为“旧宫镇拆迁用户停电联络确认单”和“清理房屋顺序单”,盖有“旧宫镇南街地区拆迁指挥部”公章的书面单子,单子中内容仅有对电表信息的描述,和(清)字序号,其他内容均无任何阐述,因为现在还没有实际的利益伤害,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违法拆迁,随着签署的村民越来越多,可能已经无法一直拒绝签署,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盼望答复,感激不尽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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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187416806
发布于2017-12-0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