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拆迁房屋过度费问题(来自河池建设小区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2965193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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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过度费问题(来自河池建设小区小区)
某村民(家中3人)在几年内经过两次政府工程拆迁,在第一次拆迁后,他以成本价购买了村里建设的安置房,第二次村里整体拆迁后,村里在同一地址建设安置房,并同一作出规定:村民每人60平米,独生子女照顾60平米,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在随后的三年时间里,先建设的房子竣工,他搬入新房(140 平米),小区还在建设中。这样呢,第一次拆迁的过度费自然停止发放,那么,第二次拆迁的过度费应该停止发放还是继续发放,如果发放应该怎样发呢?问题补充:各位专家,谢谢!协议书写的是由村里组织集中建设小区(村民安置房),过度费发放至搬入新居为止,小区部分(一期)两年前竣工有的村民已搬入,另一部分(二期)也即将完工交付,现在呢,还没搬入的村民可以拿过度费,而搬进新居的村民是否可以拿到?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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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431544417
发布于2017-11-10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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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男主妇
丨Lv 1
按照拆迁安置政策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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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852106019
丨Lv 1
您好,地区不同政策不同,建议咨询拆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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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530565095
丨Lv 1
您好,依据拆迁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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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344138996
丨Lv 2
依据拆迁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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