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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2016年4月份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A公司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与2016年5月份,安排我去到合同约定的另外一处办公地点为B公司办公,工作一直持续到现在,A公司和B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A公司是B公司的大股东,那我需不需要和B公司从新和B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没和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我算不算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起仲裁,申请双倍工资的赔偿?工资也是B公司发放的,不过因公司部门设置不齐全,人员配置不到位,社保是由A公司代缴,B公司再支付给A公司。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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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750620680

    发布于2017-10-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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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21946152 丨Lv 2
    你好,可以重新确定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1 2017-10-29 举报
  • ask6085462648 丨Lv 2
    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 2017-10-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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