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关系共同买房,共同共有,分手后能拿回钱吗?
2011年和前任共同买房,首付15万,借我父母5万,借他父母5万,都已经还清,另外5万是我出的,公积金贷款,由于公积金余额不足,所以用的是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19万,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的两个人的名字,共同共有,主贷人是他,网签合同,现在分手了,他把房屋合同等手续都拿走了,我现在手上没有任何东西,之前谈好给我8万也没有给,现在房子也涨了,钱也没有给我,我怎样才能主张我的权益?ps:现在房子的契税还没有交,所以也还没有办房产证,房子已经由他入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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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149423927
发布于2017-10-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