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家母病逝,留甲乙两房,上半年办完继承及房地产变更手续。甲房(父全部产权另二种方式有先后关系吗?

    家母病逝,留甲乙两房,上半年办完继承及房地产变更手续。甲房(父全部产权,一半継承所得)乙房(父一半产权,子继承得另一半产权),现父欲将甲房给子;乙房出售。可否1.子先将乙房一半产权卖给父,再由父出售或者父子共同出售,哪种方式妥当并可少交税?2.甲房父赠予子还是卖给子,哪种方式妥当并可少交税?另二种方式有先后关系吗?注:子除上述乙房一半产权外,在沪无其它房产。请教了 北京市

    地产 房地产 房产继承 购房税费 举报

    提问者:ask8273925835

    发布于2017-10-2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w9660 丨Lv 4
    看以后是否买卖该房屋:卖的话现在做买卖,自己住做赠与
    +1 2017-10-26 举报
  • ask2968857943 丨Lv 0
    税务问题建议咨询房产交易中心。
    +1 2017-10-26 举报
  • ask2546368586 丨Lv 0
    买卖比赠予税收少。
    +1 2017-10-2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