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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购导致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你好,我的房子在9月份与一买房签订了买卖三方合同,买房支付了50万定金,但不是以他本人账户转账,是让他公司的财务从个人账户转给我的。10月份出台限购政策,如果按照新政策他没有购房咨询,但现在房管局规定,如果在新政之前签订的合同并有双方本人转账记录,是可以按照老政策执行的。现买房提出自己由于限购政策没有购房资格,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另外他的定金通过他人转账会不会存在其它法律风险?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定金 房产纠纷

    提问者:ask2382720202

    发布于2017-10-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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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6250430088 丨Lv 2
    他可以要求你返还。
    +10 2017-10-15 北京市
  • ask3367155789 丨Lv 2
    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若买房一方方按揭不足或无法贷款时,应一次性付款或自筹资金,则买房一方不能以房产新政出台导致自己无法贷款或多支付首付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定金;如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特别约定,则由于新政的出台,买房一方可以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10 2017-10-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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